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贵州广播电视大学远程教育研究所(以下简称本所)是整合贵州广播电视大学从事远程教育及相关领域研究的学术力量,进行科学研究、组织合作攻关的研究机构,主要从事远程教育、开放教育和教育技术研究以及相关科研课题管理工作,同时还负责中国教育技术协会高校远程教育专业委员会的日常运作和中央电大校学术委员会的组织联络等工作。
远程教育研究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团结和组织全省电大系统教育工作者,以及其他热心现代远程教育事业的人士,理论联系实际地进行现代远程教育的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探索现代远程教育的特点和规律,充分利用多媒体技术、网络技术等现代教育手段优势,努力适应我省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为建立具有贵州特色的现代远程教育体系而奋斗。
第二条 本所的宗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发挥全省远程教育研究中心的作用,服务国家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促进贵州现代远程教育发展。
第三条 本所的基本任务:
远程教育研究所工作职责是:
承担相关课题,进行现代远程教育的理论研究工作,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形式,促进国内外远程教育信息的交流,并积极将理论研究成果进行转化,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提供改革和发展现代远程教育的建议。具体职责如下:
(一)从事现代远程教育理论与实践的研究,紧密围绕学校建设和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系统深入的调研论证,为学校教学改革、领导决策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典范。
(二)建立健全学校现代远程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有关规章制度和办法。
(三)开展全校性的现代远程教育专题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提高教师的教学研究能力,打造优秀教学研究团队,在全校范围内形成良好的教育教学研究氛围,培养远程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的骨干
(四)密切跟踪国内外现代远程高等教育发展动态,收集研究信息并及时在网上公布,为广大教职员工提供最新的现代远程教育发展信息。
(五)加强与上级研究机构和其他高校高等教育研究所的业务联系和学术交流。
(六)做好文献资料的收集、整理、交流、借阅工作和教研课题相关材料的归档工作。推广远程教育研究的成果和经验
(七)开展与国内外远程教育研究机构的学术交流,积极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组织召开现代远程教育研讨会,创办内部研究刊物。
(八)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本所在贵州广播电视大学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五条 工作机构由以下几个部门组成:
综合办公室:主要负责行政办公、科研管理、协会秘书处和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等工作。
理论与发展战略研究室:主要从事现代远程教育的相关基础理论研究,政策与策略研究,改革与发展研究,办学质量与效益的评估等研究。
教学媒体研究室:主要从事现代远程教育的教学理论与教学方法研究,教学设计研究,媒体技术在教学中的设计、开发、应用和评价研究,以及本所科研网站的建设与维护等工作。
学习支持研究室:主要从事现代远程教育的学习支持服务研究,教学管理与运行机制研究,教学质量保证与教学评价的研究。
第六条 本所所长、副所长、办公室负责人组成所务委员会,负责日常所务工作。
第七条 本所所务委员会的具体职责:
(一)制定研究规划;
(二)聘任研究人员;
(三)检查研究进度;
(四)总结研究工作。
第三章 研究人员
第八条 除专职人员外,贵州广播电视大学有志于远程教育科学研究,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省教育厅、中央电大、本校校级远程教育及相关领域研究项目的教学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均可成为本所兼职研究人员。
第九条 本所兼职研究人员以带项目进所,项目结项后出所的流动方式组成。
第十条 本所研究人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按照学校规定获得研究系列职称晋升。
(二)参加本所活动和优先获得本所有关资料的权利;
(三)对本所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第十一条 本所研究人员应尽以下义务:
(一)遵守本所章程和关心本所工作的义务;
(二)完成承担的各级研究项目及本所委托的研究任务的义务。
第四章 研究经费
第十二条 本所研究经费的基本来源为相关项目组申报各级科研项目所获得的资助经费,以及学校按照有关文件予以资助的配套经费。
第十三条 本所研究经费由学校计划财务处统一管理。
第十四条 本所办公经费由学校列入年度经费安排专门下发。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所办公地点在贵州广播电视大学。
第十六条 本章程自2012年12月1日起生效。